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

  • 发布时间:
  •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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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就学,现制定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如下:

一、落实贷款政策,确保实现“应贷尽贷”

各地、各高校和国家助学贷款各承办银行要进一步提高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认识,增强大局意识,确立服务思维,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落实贷款政策,加大资助力度。认真执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关于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利率的规定,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得到满足,为其求学提供强有力支撑。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42号)要求,做好免息和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借款学生知晓该政策,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同时,做好往年免息和本金延期偿还的后续衔接工作,包括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调整等,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坚持精准资助,做到“应贷尽贷”。各地、各高校和各承办银行要持续推进助学贷款工作,努力扩大覆盖区域,重点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覆盖、低覆盖的地区填补空白;合理提升覆盖深度,结合2024年高考报名情况和本地实际,摸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做到“应贷尽贷”;坚持靶向资助、精准滴灌,提高助学贷款资助的精细度、准确度,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精准落地。

(三)推进救助工作,减轻学生负担。认真落实还款救助机制,加大还款救助工作力度。对“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学生及家庭,各地要充分利用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各高校要充分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主动伸出援手,及时帮助借款学生(或其家人)申请还款救助,进一步减轻他们的负担。

二、加强机构建设,完善合作机制和管理机制

(一)加强机构建设,打牢工作基础。各地要按照《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等文件要求,以方便学生、提升服务为出发点,持续推进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机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受理场所、办公设备和人员经费充足,尤其是受理期间要完善防暑降温设备设施,优化受理场所条件,提升人性化服务水平。

(二)巩固银教合作,深化合作机制。各地、各高校和各承办银行要持续深化合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发放回收和诚信教育等工作。共同完善助学贷款代理费的支付、使用和管理机制,提升代理费支付的及时性,确保应付尽付,优化代理费的使用范围,强化统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三)加大奖励力度,落实激励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1号)有关要求,积极开展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工作,加大结余奖励力度,及时足额支付结余奖励资金。原则上,具备条件的省份应每年开展一次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工作。各地要加强对结余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为还款救助工作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机构建设运营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四)优化管理机制,提高工作质效。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继续健全考核监督机制,认真开展对基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所属高校的助学贷款工作考核,强化激励约束。要进一步沟通协调基层政府部门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发挥自身组织管理优势,持续推动建立“县、乡、村、校”多级联动管理体系,丰富助学贷款管理主体,实现齐抓共管。要加强“校地联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高校在借款学生贷款办理、回执录入、毕业确认和还款通知等环节要加强信息共享,协同配合,提升办事效率。

三、精心组织受理,确保贷款办理平稳有序高效

(一)加强沟通对接,做好预申请工作。各地要利用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特殊困难学生数据,以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做好数据比对和应用,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预申请,做好信息登记和录入工作,做到不疏不漏。原则上,各地均须于受理前完成高中预申请工作,将相关信息导入国家开发银行信息管理系统,并做好预申请与贷款受理的衔接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实效。各地要继续加强在高中阶段的政策宣传,尤其是对毕业班级要进行到班到人的网格化宣传,做到不漏一人。要综合运用传统宣传渠道和新兴传播媒体,多形式、多样化地宣传贷款政策和办贷还款流程,提升宣传实效。对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地区,要深入村镇开展内容简明易懂、清晰全面的政策宣传,提升宣传效果。

(三)精心组织受理,提高办贷效率。各地要结合实际,预先编制受理预案,合理布局受理点、受理窗口和受理时间,调配充足的工作人员,细化工作要求,提前部署受理工作。综合采用预约受理、分散受理、错峰受理和流水线受理等措施,减少贷款受理时的人员聚集和排队现象,实现即来即办,一次办毕。申请学生多、管理半径大或交通不便利的县区,应在乡镇、高中设立贷款办理点,减少学生和家长的奔波。此外,各地应建立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情况应急处理预案,对突发情况做到快速响应,妥善应对,保障受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要做好手机APP的推广和使用,引导学生通过手机APP线上申请和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减轻现场受理工作压力。

(四)做好回执录入,关注学籍变动。各高校要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开始前,认真核对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中本校的名称、属性、收费账户等信息。开学后,要认真核对电子回执上的学生信息和高校信息,审核学生贷款资格,避免非全日制学生办理助学贷款,避免学生重复办理助学贷款;要及时完成电子回执的录入工作,按照学生学费住宿费金额准确录入学生欠缴费用,按学生全部贷款金额录入的,要及时将生活费部分资金退还学生。要关注学生学籍变动,及时更新学生学籍状态,帮助休学、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办理学籍变更、还款计划变更和继续贴息手续。在学生毕业时,要督促学生及时完成毕业确认,并加强对学生信息的核对确认。

(五)重视信息管理,提高数据质量。树牢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合规合法地开展对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的采集、录入、储存、使用和变更等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和脱敏要求。加强全周期信息管理,在贷前、贷中和贷后全流程各环节切实做好对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就学信息、联络信息的核对更新工作,确保系统信息更新及时、准确无误。

四、突出育人导向,助力借款学生成长成才

(一)强化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履约践诺。各地、各高校要在56月集中开展、其他时段自主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诚实守信,按时还款,推动校园诚信文化建设。积极开展送金融知识、征信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普法防骗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同时,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引导学生勤俭节约、理性消费,推动形成崇俭拒奢的校园风气和氛围。

(二)促进就业创业,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各地、各高校要关注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开拓思路、创新形式,通过举办应聘面试技能培训、综合能力提升等内容丰富的培训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求职能力;积极协调承办银行牵线搭桥,联合有关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就业服务平台,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提供实习和就业岗位等方式助力借款学生就业。

五、强化风险管理,促进助学贷款工作良性发展

(一)加强贷后管理,促进本息回收。各地要早计划、早部署、早着手全年的本息回收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毕业生联络、还款通知和逾期贷款回收工作。把握暑期、开学、毕业和年末等关键时间点,抓紧开展诚信教育和还款通知工作,向借款学生详细说明还款时间、方式、流程以及保持良好个人征信记录的重要性。建立借款学生诚信档案,及时更新学生联络方式,建立重点关注和催收学生名单,加大逾期催收力度,做好贷后管理台账记录工作。及时总结各地先进贷后管理经验,组织座谈和实地调研学习,加强经验交流共享,促进比学赶超。督促逾期本息量大、本息回收率低、催收力度弱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高校提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完善催收机制,加大联络催收力度,提高本息回收工作效率。

(二)优化咨询服务,妥善应对风险。各地要加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开通热线电话、微信、QQ等专门的咨询服务渠道,确保咨询渠道畅通高效。要配备充足的应答服务人员,加强对其业务知识和咨询能力的培训,切实提高咨询服务的响应率、及时性和满意度。对学生或家长提出的投诉和意见建议,要重点关注并及时了解情况,认真分析、耐心解释、尽快解决。要高度重视防范舆情风险,加强对舆论舆情的前瞻预判,建立科学合理、及时高效的舆情应对处理机制,确保快速响应、协同应对、处置高效,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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